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南 > 今日头条

湘潭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更新:01-26 来源:湘潭廉政网)


近日,湘潭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湘潭县花石镇潲江村党支部书记胡明喜、村主任周石龙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6年,胡明喜、周石龙对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王菊英申报易地扶贫搬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王菊英户多申报2人,虚报冒领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经费。胡明喜、周石龙对冒领扶贫资金问题负有主体责任,2017年11月,胡明喜、周石龙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湘潭县青山桥镇高强村村主任杨兴(常用名杨雪)瞒报冒领已故低保户低保金问题。

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杨兴利用负责高强村农村低保户审核工作之便,瞒报、谎报已故低保户何必华,继续以其名义冒领低保金7725元,瞒报、谎报已故低保户吴满英,继续以其名义冒领低保金7050元,共计14775元,将其中14225元用于其他低保户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11月,杨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湘乡市壶天镇原东段村(现合并为潭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成超林瞒报已故五保户导致供养金冒领问题。

成超林在东段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有意瞒报五保户成纯义已故的事实,导致成超建(成超林弟弟)在2012年10月至2017年6月违规冒领五保户供养金12980元,用于其垫付的成纯义的丧事操办费用。2017年11月,成超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湘乡市梅桥镇汇丰村常设干部曾庆祥瞒报已故五保户导致供养金冒领问题。

曾庆祥在任原鹿牯村(后合并为汇丰村)支部书记时,对该村五保户张敬华于2012年10月已故一事知情,但默认瞒报、谎报行为,导致张敬福及其妻子等人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违规冒领五保户供养金10900元,用于偿还张敬华的治病欠账和丧事操办费用。2017年10月,曾庆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岳塘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张元满、毛天兵违规为他人办理城市低保问题。

张元满在任岳塘区民政局下属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局长时,没有履行审批职责,授意该局城市低保经办人员毛天兵代为审批。毛天兵在明知谢桂英(岳塘区下摄司街道迎建社区207号居民)提供的证明材料严重缺失、申报程序不符合审核流程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其审核通过。谢桂英2009年7月至2016年4月违规领取低保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11月,张元满、毛天兵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约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啃噬群众的获得感,是决战脱贫攻坚路上的“拦路虎”。上级有要求,下级就必须有行动。

各级党委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上典型违纪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推动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各级纪委要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各级扶贫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相关阅读